台灣電子簽章與電子用印:2024 年《電子簽章法》修法後,大小章怎麼辦
台北一家新創跟上市公司談成一筆服務案。客戶法務用電子簽署平台寄來合約,這沒問題;接著採購補了一句:「最後一頁麻煩用印大小章。」可是大小章放在板橋的記帳士事務所。電子簽完的合約還需要大小章嗎?如果要,章要怎麼蓋到一份只存在於 PDF 的文件上?
台灣的情況特別,因為這兩個問題都有分量。2024 年《電子簽章法》大修,立場明確站在電子文件這邊;但大小章、印鑑留存這套制度,仍然深深嵌在公司登記、銀行往來與不動產交易裡。本文說明修法改了什麼、電子簽署的幾個層級各代表什麼,以及怎麼在電子文件上處理用印,又不會反過來破壞簽章。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法律會變動,且因個案而異;具體情況請諮詢台灣執業律師。
2024 年修法改了什麼
**《電子簽章法》**於 2001 年制定,二十多年未曾修正。立法院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三讀通過全文修正,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布並施行,主管機關為數位發展部。對日常營運影響最大的幾點:
- 不得僅因電子形式而否認效力。 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不得僅因其為電子形式而被否認法律效力。修法說明把它們定位為與實體文件、實體簽名或蓋章具同等功能。
- 從「須經同意」改為「未反對即推定同意」。 舊法下使用電子形式原則上須經相對人同意。新法下,相對人尚未同意的,可以在採用電子形式之前,以客觀上合理的方式給予其反對的機會,並告知未反對即推定同意;相對人未反對,就推定同意。相對人之後仍可隨時表示停止採用電子形式,但停止前已以電子形式完成的法律行為,效力不受影響。
- 數位簽章的定位更清楚。 數位簽章被定義為電子簽章的一種,並以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為要件;數位簽章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 排除適用收斂。 舊法允許行政機關公告排除特定業務適用;新法不再沿用這種模式,並替既有的排除公告設了落日期限。不過個別法律或程序仍可能要求書面或特定方式,辦理前請先確認。
數位發展部 2024 年 11 月修正的施行細則,也提高了憑證機構在簽發憑證前的身分驗證要求。這正是數位簽章能享有推定效力的基礎之一。
三個層級,而不是兩個
在台灣看電子簽署,分成三層比較清楚:
- 電子簽章。 附於電子文件、能辨識簽署人並表示其核可的電子資料,例如平台上的點擊簽署、手寫軌跡、電子郵件確認。法律上可以滿足簽名或蓋章的要求,但發生爭議時要自己舉證是誰簽的,通常靠平台的稽核紀錄。
- 數位簽章。 以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作成的密碼學簽章,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舉證責任轉到爭執的一方。
- 一張印章圖。 把大小章掃描或做成 PNG 貼進 PDF。單獨使用時頂多是證明力很弱的電子簽章:拿到檔案的人都能蓋,和蓋章的人沒有連結,事後被改也無從察覺,更沒有任何推定。
台灣多數商用電子簽署平台在第 1 層運作,部分透過整合憑證提供第 2 層。市面上的「電子用印」產品,通常的做法其實很合理:在頁面上放大小章圖給人看,同時在底下套一個真正的電子簽章或數位簽章。章圖告訴讀者「這經過公司用印流程」,法律上的分量則由簽章承擔。
政府的憑證:工商憑證與自然人憑證
台灣政府有自己的憑證體系,很多人第一次接觸數位簽章就是從這裡開始:
- 工商憑證(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發給公司、商業的 IC 卡憑證,廣泛用於登入政府系統、在線上申辦時簽章,例如公司登記變更、稅務申報等電子化政府服務。在這些系統裡,它扮演的就是紙本上大章的角色。
- 自然人憑證(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發給個人的 IC 卡憑證,用於綜所稅申報與許多線上申辦,相當於個人親簽或蓋小章的電子版。
這兩者都是完整意義上的憑證,以其作成的簽章屬第 2 層。但它們主要為了與政府往來而設計;商業合約通常走民間電子簽署平台,其中部分可以搭配憑證使用。
仍然由印章說了算的地方
2024 年修法並沒有拆掉印章制度,而是讓電子方式在法律上可行。以下幾個地方,實體印章與留存的印鑑仍是運作標準(大小章與印鑑登記的細節見台灣公司印章):
- 銀行。 開戶與許多紙本指示,都以留存印鑑比對。網路銀行則改用銀行自己的認證,而不是印章圖檔。
- 不動產。 不動產登記仍大量倚賴印鑑與印鑑證明。部分環節有電子化管道,但大致仍要紙本並透過地政士辦理。
- 對方的期待。 採購、房東、政府標案窗口,常常期待最後一頁看到大小章,即使法律已不要求。
在電子簽署的文件上放大小章
對方要求電子簽署的合約也要用印時,常見可行的做法是:
- 先講好簽署方式。 在合約或往來郵件中寫一句雙方同意以電子方式簽署,這也一併處理了新法下的同意問題。
- 準備文件時就放上章圖,在任何人簽署之前。 簽署平台會在完成後封存 PDF。簽完再把章圖貼上去,等於修改已簽署的文件,簽章可能顯示無效或文件已被變更。
- 沿用紙本慣例的位置。 大章壓在或貼近公司名稱,小章放在負責人姓名旁,跟紙本一樣。習慣紙本合約的人一眼就認得。
- 法律效力交給簽章。 由有權代表的人在平台上簽署,金額較大時用數位簽章更好;章圖只是疊在上面的呈現層。
- 章圖比照實體印章保管。 誰拿到 PNG 就能到處蓋。把它納入和實體大小章相同的保管規則,對外寄送時用平面化 PDF。詳見印章檔案管理指南。
快速對照
- 商業合約、保密協議、採購單:平台電子簽章;金額大用數位簽章;對方期待時,簽署前放上大小章圖
- 向政府機關線上申辦:依系統要求:公司用工商憑證、個人用自然人憑證
- 銀行開戶與紙本指示:與留存印鑑相符的實體印章;網路上用銀行自己的 App 或載具
- 不動產移轉或抵押:紙本、印鑑與印鑑證明,通常透過地政士
- 報價單等一般文件:章圖作為呈現;法律上無簽名要求
本工具的定位
印章產生器可以製作台灣樣式的方形公司大章與較小的負責人章圖形,匯出透明 PNG 或 SVG;PDF 用印工具可在送出簽署前把章放到 PDF 上。產生的章圖不是登記的印鑑,也不是電子簽章或數位簽章:它無法與銀行的留存印鑑相符,不能辨識簽署人,也無法偵測竄改。需要法律效力時,請使用簽署平台或政府憑證,並且絕不可用產生的印章冒充你並不代表的公司或個人。
常見問題
沒蓋大小章的電子簽署合約在台灣有效嗎? 一般有效。2024 年修法後,電子簽章不得僅因電子形式而被否認效力,並可滿足簽名或蓋章的要求。大小章常被期待,但不是讓合約生效的原因。
對方一定要同意電子簽署嗎? 同意仍是基礎,但現在更容易成立:對方尚未同意時,給予合理的反對機會,未反對即推定同意;對方之後可以隨時表示停止。
電子簽章和數位簽章差在哪? 數位簽章是以憑證為基礎的一種電子簽章,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其他電子簽章同樣有效,但有爭議時要自行舉證。
可以用掃描的章圖當作簽名嗎? 很弱。它可以被複製、與蓋章的人沒有連結、也沒有推定效力。請搭配真正的電子簽章使用,而不是取代它。
民間合約需要工商憑證嗎? 通常不需要。工商憑證主要用於政府系統,民間合約多使用商用電子簽署平台。
想比較不同法域?各國公司印章法律要求對照表把台灣與另外十一個法域放在同一張註明日期和出處的表格裡。本系列的鄰近地區請見新加坡篇與香港篇。